城市高昂的医疗费用使贫困居民有病也不敢医治的状况有望得到改善,贵州省年内将首次针对城市居民中的特困群体,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
记者从贵州省民政厅了解到,年内贵州省将在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六盘水市钟山区等19个县(市、区)开展城市医疗救助试点,根据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支付能力,建立与之相适应,基本覆盖城市贫困居民的城市医疗救助制度。
“城市医疗救助金”的使用范围包括减免基本医疗费用、常用优惠供给和医疗费用补助等项目。这项救助主要是针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人员和城市居民中的其他特殊困难群体。目前,920万元城市医疗救助补助金已经下拨贵州各试点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