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网讯】一名中年妇女在体检无恙的三个月后,突然被查出患上卵巢癌。她气愤地认为体检竟没查出癌症,严重耽误了她的治疗。于是,她上法院向医院索赔82000元,包括10000元的精神损失费。
45岁的张女士是浦口某学院员工,2003年12月19日,单位组织她们上南京市区某妇幼保健医院进行体检。张女士在做到妇科普查一项时,特地提醒医生自己腹部有一包块,需要仔细检查一下。但医生通过B超检查出张女士患上了轻微的“宫颈糜烂”,并嘱咐她进行相关治疗。去年3月22日,张女士简单治疗后病情越来越重,一直肚子疼。她上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后,不幸地发现自己患上了卵巢癌晚期。意外的重病让张女士手足无措,三个月前的体检时,自己可是很健康的。她转念一想,体检医院没有认真工作,让她的癌症耽误治疗这么长时间,这种损失是无法挽回的。
在白下区法院第一次庭审时,妇幼保健医院表示体检完全按照程序进行,而且卵巢癌属于早期难以诊断的恶性肿瘤,病程短,短期内迅速增大,体检查不出癌症也是合理的。随后,法院委托南京市医学会作了医疗鉴定,确认体检没有查出癌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今年2月25日,医学会的鉴定报告称,医院对张女士的体检过程没有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及其他规定。同时,疾病的发生有一定的过程,许多疾病难以早期发现,卵巢癌就是其中之一,很难通过常规的妇科普查来早期诊断。且发生卵巢癌与医院的医疗行为没有因果关系,因此,本例不属于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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