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 38岁的李美(化名),在广告的蛊惑下,经过8次反复咨询,最终选择在海南三亚妇幼保健院“美容整形中心”做隆胸手术。原以为,在这家省“妇幼卫生工作先进单位”里能找回“挺”好的感觉,但万万没有想到:为她做隆胸手术的竟然是一个根本就不具备执业资格的“李鬼”。首次“手术”失败后,在此后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李鬼”又先后三次重复了失败的“手术”,最后一次还险些把李美的性命葬送在这家医院……
考虑到三亚市妇幼保健院是公立的正规医院,38岁的李美(化名)先后8次前去咨询,尽管慎之又慎,但还是误入了陷阱——在200天的时间里,进行了4次丰胸手术,除第1次外,其余3次都是对前次手术的补救,可是越补救麻烦越大。美容大夫为了敷衍李美,竟然给她的右乳打进液体,致使右乳伤口至今不能愈合。事发后,大夫落荒而逃,医院说自己也是受害者,而且不能确认李美是否在三亚市妇幼保健院做过这样的手术。为保留证据,李美不敢将大夫擅自注入的液体取出,带着始终无法愈合的伤口,四处奔波讨要说法。日前,受害者千里迢迢来到北京,向本报求助。6月5日,在北京一个小旅馆里,李美向记者哭诉了她的遭遇。
2004年11月——
噩梦开始:手术让右乳变成了“石头”
2004年9月,李美在三亚图文电视上看到“三亚妇幼保健医院美容整形中心”发布的一则隆胸美容广告。考虑到“三亚妇幼保健医院”是当地比较有名的正规公立医院,李美动了到那里隆胸整形的念头。
为慎重起见,李美前后8次到三亚市妇幼保健院美容整形中心咨询了解情况,美容医生孙政广热情接待李美来访。
经过反复考虑对比,李美决定在三亚市妇幼保健院美容整形中心接受“人工乳房植入体”隆胸手术。
2004年11月3日上午11点开始到下午15时20分结束,手术进行了4个多小时,手术大夫叫孙政广。在李美的整形美容门诊病历上,孙政广做了如下记录:“置入180ml万和假体……术中过程顺利,术后患者自述满意,安返病房。”事实上,李美没有安返病房,大夫给了她几粒止疼药,就让她回家了。
回到家,李美根据《术后须知》要求进行护理,上面讲得很明确:“手术过程并不代表整形的全部,完成手术仅仅是成功的50%,更重要的还在于术后的良好护理,任何手术术后都存在淤血、水肿、疼痛的可能,都有一个愈合恢复的过程,最短数天,最长可达数月,患者因违反术后须知,并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医疗机构和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责任。”
术后应做好的工作一共规定了10条,如口服或静脉滴注抗菌素连续5-7天。术后半年内每月定期向医生咨询检查,取得指导帮助。术后一周内,手术部位不得淋水,不得挤压。3个月内要严格控制双上肢外展及用力活动。术后第7天开始在医生的指导下按摩乳房,必须坚持3次/日,每次每侧不超过10分钟,连续按摩6个月后,会出现良好的效果。术后两周内不得俯卧位睡眠。术后一月内要穿棉制宽松内衣。要尽量少参加或不参加重体力劳动和各种剧烈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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