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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绿十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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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04-10-21 9:18:26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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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授权期间发生违规行为,将被终止使用绿十字标识。这是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就新绿十字标识统一管理而出台的新规定。 据悉,药品零售企业新的绿十字标识授权使用相关申请工作10月1日后已陆续展开,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已有的300多家会员单位将成为在2005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首批悬挂新绿十字标识的企业。业内人士指出,虽然绿十字标识(包括灯箱、图案)式样主体并未发生变化,但毫无疑问,曾经沿袭十多年的药店绿十字标识管理揭开了崭新的一页。 为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促进药品零售业的行业自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授权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在全国范围内对药品零售企业悬挂绿十字标识实行统一管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今年8月已受理了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申请的绿十字标识注册(原标识一直未注册)。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有关人士介绍,绿十字标识为集体商标,只可用于会员企业的店面标识或经授权使用的范围,不得用于商品商标或商业性广告,不得用于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商品的包装及公司的标志。 该人士同时指出,如果授权使用绿十字标识期间企业出现“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企业经营中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并受到消费者投诉”情况将被终止授权;对擅自仿制、使用绿十字标识及蓄意破坏绿十字标识形象的,协会将责令其改正,没收仿制品,并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侵权行为。 另据了解,绿十字标识的使用管理费主要从中国医药商业协会会员所缴纳的会费中支出,也就是说,如果是会员企业,只需履行申请程序在协会备案,并不需再单独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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